制冷机起重吊装安装注意事项:
(1)设备安装前的检查
设备应进行安装前的检查,重型设备搬运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等。
b、设备外形应规则、平直,圆弧形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偏差,结构应完整,焊缝应饱满,无缺损和孔洞。
c、金属结构的外表面的色调应一致,且无明显的划伤、锈斑、伤痕、气泡和剥落现象;
d、设备的进出口应封闭良好,随机的零部件,应齐全无缺损;
e、设备就位前的基础应进行验收。设备基础混凝土标号应不低于C20,其中地脚螺栓预留孔灌注混凝土标号应不低于C25。核对其地脚螺栓尺寸,设备基础表面必须平整,重型设备搬运方案,平面找平误差应符合该设备的要求。
(2)离心式冷水机组安装
1基础检查
a.基础的长度允许偏差≤20mm;机组主要轴线间尺寸允许偏差≤5mm。
b.混凝土强度应达70MPa以上。
c.检查和调整基础。
2 确认搬运通道,起吊重量和起吊高度。
3 机组的起吊就位
设备采用滚筒配合卷扬机的水平运输方式,设备吊点为设备规。起点时尽量保持机组水平,设备倾斜时允许倾斜20°。
4设备安装其机身纵、横向水平度允许偏差均为1/100,并应符合设备水平文件的规定。测量时应在机座或的基准面上用水平仪或水准仪等检测。
5采用减振动措施的制冷设备,其隔振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各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偏差不应大于2mm。设置弹簧隔振的机组,安装时应设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
重型设备搬运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监管作用
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应加强对已公告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现场准入审核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相关部门。近期重点对汽车生产企业《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编制情况、产品一致性专项自查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汽车行业协会应督促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自律公约,组织开展行业内自查自纠和互相监督,加快推动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济南重型设备搬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重型设备搬运每台大型设备都必须由吊装工程师编制吊装方案并报业主审批。
每吊装一台大型设备,吊装前都必须由吊装工程师向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
所有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在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
大型设备吊装前各方(包括业主方、施工方工程师、吊车司机、起重工班长、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设备装进行安全确认。
650t及400t吊车支腿的地基必须铺垫片、钢板,确保,其可靠度必须由吊装工程师与吊车车主共同确认。
不使用未经检查合格的吊车、吊具和索具。
地锚埋设应。
所有吊装用的机具、吊具吊装前均应注油润滑。
高空作业时严禁高空抛掷物件。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吊装作业。
吊车行走道路必须结实可靠,必要时可铺石块、钢板以确保吊车行走的安全。
吊车站位应按方案中给定的工作半径站位。
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高空与地面的联系,应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
参加作业的人员要统一信号、统一指挥、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大型设备吊装正式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机具、吊具、索具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吊装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
如需对吊车站位及行走区域的地基处理结构改变,重型设备搬运公司,则应作现场承载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执行。
如在吊装作业中出现问题,或本方案中未考虑周全的问题,应由吊装工程师现场解决。
凡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作业区设置标志线,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